人工智能 (AI) 技术的发展在众多领域和行业中持续推进。1 在这一领域创新带来潜在好处的同时,人们发现许多正在开发和部署的人工智能系统存在固有缺陷,对各种边缘化或弱势群体、社区和个人造成负面和有害影响。2 世界各地都在尝试建立有效的治理机制,以在鼓励创新的同时最大限度地降低与人工智能技术相关的风险。这些尝试包括一般治理框架,如欧盟的《人工智能法案》3 以及美国的《人工智能计划》,旨在鼓励研发并消除人工智能创新障碍。4 随着一些机构和组织开始在各个司法管辖区制定人工智能技术使用的治理和监管框架,在出现有害影响时,补救或赔偿程序方面开始出现一个关键差距。